10月16日下午,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王全春在江苏省苏州市,就深入贯彻落实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扎实做好党史宣传教育和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开展调研。调研期间,王全春深入苏州革命博物馆和中共苏州独立支部旧址,详细了解我市史料研究、陈列展览、宣传教育、场馆建设等情况。
在苏州革命博物馆,王全春仔细观看历史陈列,认真听取讲解介绍。他指出,革命博物馆承载着苏州厚重的红色记忆,要进一步深化内容研究,创新工作方法,提升展陈水平,增强表现力、传播力、引导力,着力打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党史、砥砺初心的重要阵地。
在中共苏州独立支部旧址,王全春仔细察看了旧址保护现状,听取了相关党史学习和党性教育情况汇报。他强调,要将旧址保护与城市更新、文化建设、旅游发展相结合,深入挖掘革命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,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党史学习教育品牌和红色文化地标。
调研中,王全春强调,《条例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。制定出台《条例》,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,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、用好党史,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,赓续红色血脉,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级党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要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,汇聚各方力量,形成强大合力,不断提升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要面向各类群体,开展特色鲜明、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,引导全社会更好知史爱党、知史爱国。
江苏省委党史工办副主任魏赟,苏州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祁松,苏州市委党史工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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